【抗击疫情在行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印发《在建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十大措施》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2020-02-15 点击数量: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有力有效有序指导我署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结合我署前期工作部署情况,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在建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十大措施》(以下简称《十大措施》),现提出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疫情防控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服从党中央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确保将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在工务署及其政府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到位。全署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为全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人民战争贡献工务力量。
二、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指导方针,切实做好返深高峰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把问题想得严重一些,把风险想得大一些,把措施定得更周密一些,严格按照“外严防输入、内严防扩散、严防再输出”的要求,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切实做好“关键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十大措施》的要求再动员、再部署,发动参建单位全面落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物资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负责的在建项目逐一检查;各位署领导和相关处室对挂点的项目加强督导督查,工程督导处做好统筹、协调和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落实到位。
三、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紧紧依靠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处室、各单位、各项目要切实发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头雁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体党员要当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表率,当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表率,当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表率,当好服务关心群众的表率,以实际行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项目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要开展“党建+疫情防控”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工务署打造“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特色党建品牌增光添彩。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单位分工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深入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严肃疫情工作发布纪律,加强对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理念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要发扬严实作风,把责任压实压紧,树立鲜明导向,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0年2月7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做好在建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十大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工作安排,有力有效有序指导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严格落实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工作的补充通知》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关于严格实行复工备案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前期工作部署情况,现提出做好在建工程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措施,请各参建单位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机制。各参建单位要落实“1+4+N”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1”就是成立参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组织领导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4”就是所有在建项目进一步落实“四个一”机制,即一位分管领导和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成立一个工作专班跟进处置、制定一个专项工作方案和指引统筹应对、统一一个口径统计上报信息;“N”就是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落实防控工作。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建设单位是项目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落实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监督;全过程咨询单位和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做到防护机制到位、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到位、排查到位、物资到位。
各工程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项目临时党支部(党小组)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建+疫情防控”活动,坚持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为工务署打造“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飘在工地上”特色党建品牌增光添彩。
二、落实员工排查到位。各单位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并落实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各单位要摸清人员底数,逐一通知到位,落实到个人。
要用情用心做好重点疫情地区来深人员的隔离检查和生活保障。对来自或者去过武汉、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返深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单位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要明确健康管理责任人和联络员,及时掌握每个人的行踪和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通知所在街道和社区管理部门。
三、落实隔离场所。各项目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武汉、湖北等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落实各类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定人、定时、定要求”落实各类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对生活区、办公区的办公室、集体宿舍(包括场内场外)、卫生间、盥洗区域、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电梯、其他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室、地下室、暗挖工程、室内工程、工地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对化粪池、排污口、空调出风口等其他设施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对食堂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在闭餐时间消毒)。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落实消毒消杀措施。
五、监督落实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各单位要针对病毒的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甚至是空气传播的途径,按照各级卫生机构的防控指引,对各类场所、各个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列出清单,在员工进场后、复工前对每位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和交底,培训至少要包括深圳市卫健委的温馨提示防御“新型冠状病毒”人人要做的勤快洗手、多戴口罩、少近人堆、开窗通风、不碰野味、煮熟食物、及时求医、不要恐慌等8项内容,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控知识和健康理念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员工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落实设施物资保障。企业要清点统计现有防控物资存量,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应对节后复工大量人员涌入造成的防控物资短缺情况,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足够量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物资保障不到位不得复工复产。
七、各项目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工地应对所有进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的人员及员工严格实行实名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实名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来访事由、来访时间及联系方式等;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不需要使用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各项目要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每天对所有进入工地现场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
八、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措施。各单位要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提出安全措施,要特别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范;要在工人上岗前,按照国家、住建部门和工务署的有关安全标准,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是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环境是否符合复工要求;要按照操作规程列出培训清单,对不同工种的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交底。
九、制定和完善好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方案至少包括疫情防控、复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资源整合、技术管理、应急管理等内容,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项目复工各项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新的要求,统筹安排工期,优化组织、科学管理、整合资源、创新措施、合理安排人员力量和设施设备;按岗位工作流程和各专项工作流程,全面梳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指引,为复工后全面、系统、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安全、高效、高质量实现项目建设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找差距、补短板,持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和项目建设水平。
十、落实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所有工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各项目要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关于严格实行复工备案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向市住建局报备;各单位以保证疫情防控为前提,按照“先报备合格后组织进场、 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重点考虑物资保障、分散就餐、降低集体宿舍人员居住密度等因素,在满足《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的“四个到位”和“八项要求”的前提下,分批、有序、稳妥组织员工进场复工。